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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的时候,市房管局专门出台通告,明确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有业主就留言,问房哥怎么看,我说:所有的虚假卖房广告,都是为了投其(你们)所好,这话没毛病。
虚假广告
卖房虚假广告这个事情,不是一天两天了,严禁卖房虚假广告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最早在2015年的9月1日,被誉为史上最严广告法出炉,文件要求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比如收益回报的承诺;
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距离地铁多远);
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关于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
对项目情况的说明、渲染有悖社会良好风尚;
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预售房地产在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得发布广告。
半年后,最严广告又来了,16年2月,国家工商总局发布《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该规定将于2月1日起施行。其中要求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房管局规范商品房广告发布通知)
再加上房管局的这次,禁止承诺落户,就业和上学,只不过这次除了呼吁,也提出了惩罚的办法,即对开发商记分处理,并视违规情节暂停其商品房预售许可申报及网签销售。
处罚是有用的
很多人说这都是表面功夫,做做样子的,没多大用,例行检查,开发商该咋还是咋样,其实不然;这种由上到下的禁令一定是有用的,至于多大效果在于坚持多长时间以及多大的力度。
就和楼市调控降房价一样,从来都是有用的,但受制于各方利益,从来没有坚持过两年,直观的效应就是力度不够。虚假广告也是如此,房管局真要严查,细细的抠字眼,估计没几家都逃得过去,最终变成猫捉老鼠的文字游戏;
我很清楚的记得16年广告法出炉前夕,自查楼盘虚假宣传,很多开发商急的像热锅的蚂蚁,有的急忙找张白纸把广告中“最”“第一”“中心”等关键词遮住,有的急忙联系媒体,忙着删稿,尤其是此前发的大量的软文里违规的词汇,检查从来都是有用的,但就是坚持时间不长。
再举一个例子,常看房哥公众号的很多人都记得,去年的4月24日晚,市梨园公馆、万科城市之光等房地产项目被相关媒体爆出“五证不全仍在销售、监管存漏洞”问题后的第二天,市房管局便发公告称,即日起暂停万科等涉事企业在市范围内所有开发项目的网签销售,万科12个项目全部停售。
这被誉为是有关部门第一次硬气了一回,没有通气没有沟通,毫无征兆的执法行动,这次执法行动不仅对售楼部进行了全面检查,提取了电脑中数据,暂扣了保险柜中的票据,制作了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约谈了万科负责人,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规行为进行整改,接受调查处理,暂时查封了售楼部,并安排监督员蹲守。
这个力度在这些年的检查中,都是少有的,这阵子开发商的口碑和舆论压力都是非常大,检查还是有用的,违规销售还是有办法治的,就看装睡的人愿不愿意醒来了,可惜的是三天后,这份严厉的处罚就解除了;
大家看得到的解释为鉴于开发商已做了深刻检查和认真整改,为维护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解除对万科集团所属公司在我市开发的除“万科城市之光”、“万科东方传奇”以外的其他项目的网签销售和预售许可限制。
不管说这叫杀鸡给猴看或是短命处罚,起码说明一个问题,开发商的违规行为,如果想管,总是有办法的,就和地产广告虚假宣传一样,谁家敢跳出来说自己清白的很?
广告是有用的
再说回虚假宣传本身,房哥总结为投其所好,广告这个东西,有人说现在没落了,但其实还是很有用的,再牛逼的开发商到了,谁不组织个媒体答谢,谁不给各家投点广告,谁不买一些户外大牌,公交站灯箱;
这并不是一个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时代,况且还不知道是不是好酒;在这么多项目中,想让自己有一点声音,广告是必不可少的,都说现在媒体衰落了,没节操了,但还能活下去,靠的还是多多少少的广告资源;
人常说三人成虎,一个项目再怎么不好,通过铺天盖地的广告,无论是等车时候公交站的,还是地铁的广播,或者无处不在的宣传页,通过这种“看恶心了”的方式,总是能吸引一部分人去关注的,作为业主而言,如果真准备买房,是会特意留意这些广告的,无论是路上看到的,还是朋友圈发的,这个时候分辨信息真假的能力就很重要了,三句话,多看多问别急着掏钱。
作为媒体这边,不能是开发商给你啥资料你就上啥资料,最基础的核实还是的有的,要不就沦为虚假宣传最大的帮凶,纵然可以写一切解释权归开发商所有,不出问题还好,一出问题,业主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通过媒体获得了错误的信息,这锅不背都不行,还是要有点良心的。
上学落户是杀手锏
在所有的楼盘广告中,无论辞藻如何华丽,画面多么花花绿绿,杀伤力最强的关键词就两个,价格和学校,尤其是学校,即承诺买房解决上学问题的,因为价格这个东西,大家都知道,那种什么4000起,5000起都是糊弄人的,现在已经免疫了。
而学校这个东西,每一个买房的都极为关注,我们房子不是刚需,上学才是刚需,为什么房子能卖这么贵,核心不在卖的那个钢筋水泥,而是绑定在这堆钢筋水泥上的城市稀缺资源,比如落户,比如上学。
因此,每一次严查虚假广告的第一条就是,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这个不仅是,全国都一样。因为大家都知道,上学承诺是虚假宣传的大头。
站在开发商这边,也没有一家敢于绕过学校去卖房,一来上学是刚需,有个好学校的楼盘带来的溢价是极为明显的,原本我房子很一般,撑死6000,现在签了一个学位,比如陕师大、铁一中这种,我就敢卖10000块,我还不怕没人买,因为学校是稀缺的城市资源,尤甚。
因为有这个别家不具备的优势,因此在广告中势必要放大这个优势,比如买房送学位,出门上名校这些词,大家都见的很多了,这些里面有的是开发商花钱买了一部分学位的,会这么宣传;
还有的是和学校挨着,但能不能上自己也不知道的,在宣传上也不能漏掉学校这点,等以后交房了,发现即便在学校旁边,要么容量不够,要么学区没划进去,那个时候闹事就晚了,房子都卖完了,去找谁呢?
这印证了标题里的那句话,投其所好,都知道家长为了娃是会接受高价房的,抓住了这个心理,这钱一半就已经到手了。同理,给外地人承诺买房能落户的也是如此,良心点的到时候资格审查没过,把钱退了;坑一点的,先给你承诺肯定能过,等过不了顺走你个定金,你还无处说理去。
在这个过程中,很多人就会拿出宣传的单页,拿置业顾问当时的说辞来抗议,但往往无效,一来没有落到纸面上的东西,开发商都不认,二来几乎每个售楼部都有免责的通知,大意就是置业顾问的说辞不能作为开发商的承诺,一切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既然不能作为承诺,那凭什么这说辞就能卖房收钱呢?
这个逻辑说不清楚。闹到最后实在不行,就是把舆论中心的置业顾问开除了,你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
一分钱真的一分货
回归到业主的这个角度,我们再来说投其所好的另一层含义,叫一分钱一分货,虚假广告的通俗点说就是为了让你尽快掏钱,不断去夸大,放大预期,在这个过程中,让你忘了市场买卖最基础的核心,一分钱一分货。
房地产行业发展这么多年,很多价格和成本都是很透明的,从拿地的价格,建安成本,营销成本,学位赞助费,绿化成本等等,虽然说精确不到个位数,但大概心里都有数,开发商又不是做慈善的,6000块卖你个房子,性价比比同区域一万的都要好,让你觉得自己像是捡了个大便宜,怎么可能,傻不傻?
所有宣传的点都是需要真金去支撑的,断桥铝合金的窗户比塑钢窗要好,这的加钱,电梯间贴瓷比大白墙好,这的加钱,一家一户一个学位,这得加钱,精装修,高绿化,这些都是成本,在定价之初,都是核算在房价里面的;
一分钱一分货这句话还是有依据的,买房这件事本身就是买方极为弱势,在这种弱势下,真的有那么多便宜可捡吗?投其所好没错,但我们自己时刻也要清醒,这份天降的便宜是面包还是板砖。
卖房虚假宣传这件事,从本质上是很难杜绝的,但如果有关部门给力,不敢敢查还敢坚持,效果必然是有的,再傻的开发商也不会不明白枪打出头鸟的老话,该收敛还是要收敛;
作为买房的我们,也不要轻易被人洗脑,觉得自己轻易捡到便宜,在记着一分钱一分货的同时,还要独立思考,浮夸的广告词背后到底隐藏含义是什么,记得落不到书面上的东西都是要靠运气的。
并且,在买房这件事上,除了刚需早点买的除外,大家的运气都不算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