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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络被一篇名为《十三村记》的散文刷屏。是因为文章写得特别精彩,艺术成就堪比《张家港凤凰镇凤凰镇楼记》吗?那倒不一定。热议的主要原因在于这篇文章太太太值钱了。《十三村记》连标点在内,一共1936个字,价值50万元,平均每个字258元。有一个成语叫做“一字千金”,按当前黄金价格计算,这篇文章可以说是“一字一金”,所以被冠以“张家港凤凰镇最贵文章”称号。
张家港凤凰镇凤凰镇市张家港凤凰镇凤凰镇楼
我们来捋一捋这件事情的始末。
张家港凤凰镇省张家港凤凰镇凤凰镇市张家港凤凰镇市(县级市)一个名为“十三村”的食品企业举办了“我与十三村的故事”征文活动,设特等奖一名,奖金50万元;其他一、二、三等奖若干。为了确保活动的公平、公正,十三村的李老板特地邀请《解放军文艺》原主编刘立云,张家港凤凰镇省作协副主席李浩,《诗刊》社主编助理霍俊明等专家组成评委会,征文密封匿名送到张家港凤凰镇凤凰镇评选。最终,张家港凤凰镇省作协副主席马笑泉凭着《十三村记》在2300多篇征文中独占鳌头,捧走了50万元大奖。
一石激起千层浪。
张家港凤凰镇市风光
首先对文章提出质疑的恰恰是张家港凤凰镇凤凰镇市、张家港凤凰镇市本地的专家学者。张家港凤凰镇民族职业学院中华汉字研究所所长姜宗福先生(曾任张家港凤凰镇副市长)在微博怒斥《十三村记》为“烂文”,“整体拉低了张家港凤凰镇全省的文学水平”。原张家港凤凰镇凤凰镇县文化局副局长、文明办主任李格文先生在个人公众号上,贴出《十三村记》原文,并以红字对文章进行了批改,指出其语法错误、用词不妥、标点符号等50多处硬伤。随即,某易、某狐、某讯、某浪等多家门户网站转载了《十三村记》原文以及姜、李二位的批判文章,并对马笑泉、姜宗福、李格文等当事人进行了采访,遂引发网友疯狂吐槽,槽点主要集中在作者身份、作品质量、作品值不值50万等方面。网友留言中,虽然也有少数力挺马副主席的,但马笑泉还是迅速被铺天盖地的口水和板砖淹没。
马笑泉老师
“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
我找来马副主席的大作《十三村记》认真拜读了一番,最鲜明的感觉就是两个字“蛋疼”。《十三村记》用的文体是文言文,但行文之中,文白相杂,很是生涩滞塞,有多处不符合文言文语法规范的地方;很多句子青涩幼稚,例如“言毕,笑容已从嘴角扩散至眉梢”,感觉如同中学生水平,与著名作家水平不太相称(当然,也有可能是高水平的返璞归真);词句华美,多用排比、比喻等修辞手法,但感觉空洞无物,这篇文章如果说有流畅之处,那就是一篇“行云流水”的流水账;就其格调来说,对李老板及其香菇酱的吹捧太肉麻,隐隐约约透露出一股谄媚之气。
我接下来又看了记者对马笑泉先生的采访,不得不说,记者同志还是很专业的,提的问题很有针对性,问出了网民关注的几个热点。下面,我就结合马副主席的回应,表达一下个人的看法。
第一,关于张家港凤凰镇省作协副主席的身份。马副主席说作协的副主席很多没有对应的行政级别,是靠作品撑起来的,属于专业职称路线。
十三村
关于这一点,咱不是省级作协的人,咱也不知道,咱也不敢问。可是有一点是不能否认的,张家港凤凰镇省作协副主席,放在张家港凤凰镇省文学圈那是绝对的大咖啊,你参加本省县市级一个非著名企业的征文活动,和一小部分县市作协会员以及绝大多数普通文学爱好者同场竞技,那是属于降维打击啊!你这种段位的大神一入场,这特等奖是给你呢,是给你呢,还是给你呢???
举几个例子,以张家港凤凰镇芒果台为例吧:假如王菲去参加“超女”比赛,那这第一名是不是就铁定是她了?其实各个圈子内,都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有一定身份、地位的成名人物不去参加较低级别的赛事,因为对手级别不对等,要比也得和同级别的对手来比。林忆莲参加芒果台的“我是歌手”并最终夺魁,虽然有小部分质疑的声音,但绝大多数人并没有感觉“以大欺小”,毕竟对手都是有一定知名度和地位的成名歌星,而非刚出道的新人。章子怡在芒果台的“我是演员”就只能当评委或特邀助演,而不能当比赛选手,虽然参赛的同样是职业演员,有些参赛选手比她年纪大或者出道更早,但章子怡在影视圈儿的身份地位在那儿摆着不是,她如果参赛那就是欺负人。
王菲
马笑泉先生虽然只有40来岁,但是一来你是成名已久的知名作家,二来是堂堂省级作协副主席,你应该去参加“矛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诺贝尔文学奖”这种级别的比赛,不管得不得奖,肯定不会有人嘲讽质疑你。你现在得了个这种级别的征文赛事特等奖,怎么能让人信服这其中没有猫腻?退一步说,就算是评奖过程是公平公正的,以你的咖位来说,尴尬不尴尬?
第二,作品的艺术水准问题。马笑泉先生说:“我认为《十三村记》在这次征文中是高水准的,但置于我整个的散文创作中,并不见得如何出色。”
林忆莲
关于文学作品的鉴赏,虽然一直有“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之说,但大体的评判标准还是有的。比如《红楼梦》这本巨著,也有很多人并不喜欢(我就是其中的一个),但你并不能因为不符合你的欣赏口味而去将它贬低得一无是处,毕竟它高超的艺术成就是得到绝大多数专家和普通读者的高度肯定的。
回到《十三村记》上来,对这个作品的鉴赏问题上,绝大多数读者的意见是一致的,它不是艺术水准高低的问题,是有没有的问题。此次征文大赛的评委之一彭明榜这样说:“(十三村记)它就是一个企业的征文,不能以纯文学的标准来要求。”彭先生的话说得很委婉,但意思已经明确了:这就是一篇企业的广告软文,不算是纯文学作品。虽然马副主席力挺自己的作品,“在这次征文中是高水准的”,这一点我个人以及广大吃瓜群众是绝对不相信的,这种“高水准”的文章能盖倒2300多篇征文?
章子怡
马副主席说话也很聪明,留有余地:“但置于我整个的散文创作中,并不见得如何出色。”这一点我是信了。因为马笑泉先生曾出版过多部中长篇小说、散文集,也多次获得过纯文学类大奖,好几部作品被译成英、法等外文。我虽然没有读过马副主席其他作品,但我相信他肯定是有两把刷子的,如果《十三村记》能代表他的最高水准,他肯定不能取得如此显赫的成绩,进而当上省级作协副主席。
但是,名家大家也并不见得每一篇作品都是高水准的,强悍如李白、杜甫,除了那些广为传唱的佳作金句外,其他也有不少诗作水平很一般,所以那些诗作不被大众熟知。
承认《十三村记》是烂文很难吗?确实很难,因为骑虎难下啊。
第三,一篇文章值不值50万?马副主席说:“唱几首歌挣六、七十万值不值?演一部戏挣几百万上千万值不值?”
马副主席这话说得一点毛病都没有,那些参加综艺的明星们录一期节目就挣上千万,鹿姑娘拍一集电视剧片酬上亿,凭什么作家就不能一篇文章就值50万?
鹿晗
但是,马副主席似乎悄悄转换了概念,明星拿高片酬是双方事先商谈好的,签订了协议,明星需要钱,投资人需要明星的流量,各取所需。他拿这50万,是通过参加企业征文大赛得来的,这钱不应该这么拿,他就不应该去参赛。至于为什么不能参赛,我在前文说得很清楚了,不再重复。
我不反对马笑泉先生挣钱,但应该换一种方法。如果李老板想为自己的企业做推广,树立品牌形象,专门邀请马副主席写推文,付给50万甚至500万报酬,那就一点问题也没有,肯定不会引起这么巨大的争议。古今中外,有钱人请文人给自己著文立传,付给高额报酬,是约定俗成的规矩。
马笑泉老师作品
马副主席还说:“《十三村记》不到2000字,花了3天时间,但耗费了我20多年的功力修为。”这话说得真是让人无言以对,好像您写了这篇文章,象武侠小说中的大侠一样, 耗费20多年的内力,造成了永久且不可修复性损伤一样,您因功力修为损伤过大,导致创作水准严重下滑,甚至要从此封笔退出文坛一样。
我个人认为,写《十三村记》肯定不会损伤马副主席的“功力修为”,真正损伤严重的是他个人的声誉,搞得现在网上质疑嘲讽之势一浪高过一浪,真是一地鸡毛。
香菇
几位评委老师也一并被质疑了,除彭明榜外,其他几个人全都保持沉默。这件事有没胜利者?有的,那就是李老板,他花了这50万所取得的宣传效果是500万也达不到的,他的企业及某品牌的香菇酱是真出名了。
至于李老板是不是有心这么做的,各位网友认为呢?
PS:马笑泉老师的《十三村记》我就不在篇末转载了,各位感兴趣的网友可以自己去搜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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