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律师-涉外婚姻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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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孙旭权律师说了,根据离婚适用法院地法的国际私法原则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涉外离婚程序方面还是有很多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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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涉外婚姻的双方不能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或者即使达成一致意见因客观原因无法前往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就会选择诉讼程序解决,这样不仅省去路途的成本,也会节省非常多的时间。涉外婚姻在确定具体法院进行地域管辖时主要考虑的因素为结婚双方的国籍与居住地,本文结合司法实践按照如下三种情形进行归纳:

(一)双方均为中国公民,但居住地在国外

序号

情形

管辖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1

一方在国外,一方在国内

任一方均可在国内法院起诉,一般由国内一方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2

双方均在国外,但未定居

任一方均可在国内法院起诉,由夫妻任一方的户籍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

双方均为定居国外的华侨,但在国内结婚

优先由定居国法院管辖,如不予受理,可向国内法院起诉。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和一方国内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

双方均为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国外结婚

优先由定居国法院管辖,如不予受理,可向国内法院起诉。一方原住所地或者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第十四条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备注:并非所有居住在国外的公民都属于华侨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界定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身份的规定》的通知

一、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一)“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二)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 (三)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二)双方均为外籍人士,但居住地在国内

序号

情形

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

1

双方均在国内,或者被告在国内

按照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是被告”,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

一方在国内,一方在国外

在国内的一方可以在自己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在国外的一方如在国内起诉,可在国内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一方为中国公民,但另一方为外国人

序号

情形

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

1

双方均在国内,或者被告在国内

按照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

一方在国内,一方在国外

在国内的一方可以在自己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在国外的一方如在国内起诉,可在国内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涉外婚姻如何选择起诉法院?


补充拓展:涉外婚姻律师

你好,关于涉外婚姻当事人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在中国办理协议离婚的,总结为:

一方为内地居民,一方为外籍居民;

离婚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完全自愿;

离婚双方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离婚双方当事人在内地登记结婚或由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结婚证;

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

如果外籍一方无法回中国,即便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债务问题已达成一致,本人不前往婚姻登记中心是无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此时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相比而言,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更为复杂,但更适合外籍人士作为离婚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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