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雕师证书 宁中镇木雕工证书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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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雕师证书,木雕师是木匠吗,中国木雕艺术大师证书
前沿:木雕师证书
人教版的!!
课文研讨
一、整体把握
本文说的是,“我”把羚羊木雕送给了最要好的朋友万芳,父母发觉了,逼“我”去要回来,“我”被逼无奈,只得硬着头皮开口,让万芳把羚羊还“我”。“我”对朋友这样反悔,伤心极了。
子女的行为遭到父母反对,父母有父母的理由,子女有子女的理由,子女处于弱势地位,当然只得被迫服从,但是子女的心理受了伤害,子女与父母的感情多少要受点影响。
论是非,父母心目中珍视的是羚羊木雕,“我”心目中珍视的是友情,由此而起冲突。应该说,父母是有欠缺的,“我”也是有欠缺的。彼此都做得周到一点,就不至于发生这样不愉快的事情了。
子女靠父母培养。父母是主导的方面。子女的缺点也是父母的缺点,与其怪孩子自作主张,不如怪自己事前没有讲清楚。作者的倾向主要是批评父母的。若从“我”这一面去看,也有教训可以吸取。小时候毕竟幼稚,做什么事情跟大人商量商量是十分必要的。
二、问题研究
(一)内容方面值得研讨的问题是:
1.怎样才能避免这一类不愉快的事情发生?
2.女儿既然已经把羚羊木雕送给了万芳,事情怎样处理才更妥当?
3.作者的感情倾向是怎样的?课文的思想感情怎样理解?
研究第一个问题,应该进行评论性阅读。不难看出,如果当初父母讲明白羚羊木雕怎样贵重,叮嘱女儿好好保管,女儿就不会轻易送人。当然女儿拿来送人,也是意料不到的,但是羚羊木雕给女儿时,讲讲这件工艺品如何名贵,让女儿增长点知识,防止损坏,也属常理。再则,倘若女儿事先征求一下父母意见,也就没事。可见,小朋友还不大懂事,凡事应该征求父母意见,可以避免做出幼稚的行为。推而广之,包括大人在内,有事同人商量,都是必要的。由此还可以明白,凡事考虑不周,就有隐患,要消除隐患,就要尽量想得周到一点。
研究第二个问题,先要看看父母的做法有什么不好。他们这样做,使女儿非常伤心,从开头“我的心怦怦地跳了起来”,到结尾为反悔而伤心之至,始终被父母逼得难受。事情有没有别的处理办法呢?研究这个问题可以培养创新思维能力,研讨时可以让大家各显神通。例如,万芳妈妈说“你怎么能拿人家这么贵重的东西呢”,据此可以设想,“我”的妈妈如果委婉地跟万芳妈妈说这件事,劝万芳妈妈不要责怪万芳,好好跟万芳说,万芳就会把羚羊木雕还给“我”,这样既可以保护孩子的感情,又可以让孩子更懂事。
研究第三个问题,应该从文本中感受作者的感情倾向。应该抓住几个关键,例如作者借奶奶之口,说“算了吧,这样多不好”,结尾说“这能全怪我吗”,言下之意我是被逼的,怪只怪父母。父母的话,特别是妈妈的话,句句生硬。课文又叙述“我”和万芳的友谊是多么真挚深厚,着力渲染童心的美好,父母的威逼有如无情的风雨摧残了娇艳的鲜花。作者的倾向很明显:儿童心灵多么美好,尽管他们幼稚,但是不能粗暴地伤害他们的心灵。孩子的心灵比任何贵重的东西更加贵重,只知东西贵重,不知孩子心灵贵重,是一种愚蠢的行为。
作者的褒贬倾向很明显,但是,我们不能认为大人总是不理解我们,由此形成代沟。应该承认孩子总是不大懂事,一方面,要从小学会思考,有主见,但是另一方面,做事情要跟大人商量了再做。自以为是,自作主张是不对的。推而广之,一家人多商量,就可以避免许多矛盾。
(二)写作上可以研究一个问题:本文写了发生在三个时间的三件事情,写得集中紧凑,作者是怎么布局的?写了祖孙三代,一家四口,人物是怎样巧妙安排的?
万芳拿自己的新裤子换“我”的破裤子,是上星期的事。送羚羊木雕,是昨天的事。逼“我”要回羚羊,是今天的事。作者劈头就从妈妈追问“那只羚羊哪儿去啦”写起,一开头气氛就很紧张,紧紧抓住了读者的注意力。争辩结束,穿插上星期体育课发生的事情和昨天送羚羊的事情,情节就紧凑了。可见,顺叙不是唯一的方法,有时可以用插叙使场面集中起来。作者用第一人称叙述,先写妈妈,再写爸爸,最后写奶奶。爸爸支持妈妈,声音平静而有力,是推波助澜。奶奶反对,却当不了家。让人物先后出场,文章就波澜起伏。
(三)语言文字的使用往往比理解困难得多,有的句子意思好懂,自己写东西要用类似的句子来表达的,却不能熟练地运用这种句式来表达,这跟平时不注意学习语言是有关系的。读一篇课文,除了从领会内容的角度去读,从学习写作的角度去读之外,还应该从学习语言的角度去读。看哪些句子自己不太会,要注意学习。本文有几个句子要留心揣摩。
·我想到他们马上会逼我去向万芳要回羚羊,心里难过极了。
·人一点也不自私。
·语文老师管我俩叫“合而为一”。
·就把裤子和万芳换了。
·月亮出来了,冷冷的……
句子看似简单,不见得就会写。再举一例,比如“我要把裤子换过来”,哪一条裤子换哪一条裤子读者都明白,能写得这样简单明白,就是表达能力,试想,把话说成“我要把我穿的万芳的裤子跟万芳穿的我的破裤子换过来”,岂不太嗦了。
练习说明
一 分角色朗读课文。朗读前,先默读几遍,遇到生字、多音字,要查字典。朗读中,注意体会课文的思想感情。
体会课文的思想感情与朗读是相辅相成的,朗读有助体会,体会越深刻,朗读就越有感情。体会课文思想感情,不但指课文整体,而且指一字一句。例如“那只羚羊哪儿去啦”一句,要读出妈妈当时的心情,就要联系全文好好体会。读过全文知道,“那是多么名贵的木雕”,是“从非洲带回来”的,是家里的一个宝贝,妈妈的脾气又是那样沉不住气,一旦发觉女儿桌子上不见了羚羊,那是什么心情?是惊恐的,着急的。再调动生活经验,假如丢了钱包,一个人是什么心情,这样才能把这个句子的感情念出来了。
二 你如果遇到类似“我”那样的伤心事,会怎么处理?说出来让大家听听。
本题体现阅读的个性化,又是说话训练。既要求展开求异思维,又是合作学习,如果不出现冷场,可以自由放谈,如果出现冷场,应该启发诱导。让学生跳读课文,看哪个地方不应该这样说,想一想应该怎样说才好。例如,妈妈逼我“现在就去把它要回来”,“我”不应该跟妈妈顶牛,可以跟妈妈讲,自己不知道羚羊有那么贵重,自己没有征求父母同意就这样做,错了,讲万芳是个多么仗义的好朋友,请妈妈冷静下来想想办法,事情就会好得多。
三 分甲、乙、丙三个小组,甲方代表父母,乙方代表“我”,丙方代表万芳。就这一场家庭矛盾冲突的是非展开辩论。要注意摆事实讲道理,并根据自己所代表的人物身份,掌握好说话的分寸。
所谓“代表”,就是代表其观点,因此先要把握各自的观点,这是辩论的立场,辩论应该由此展开。
教学建议
一、从议论是非入手,是最自然的做法
见到争执,旁观者自然就议论开了。阅读后学生自然有自己的看法要说,顺乎自然,可以让学生发表议论。议论人物的是非,就是分析,就是评论。议论又会推动学生反复阅读。
二、大体按“研讨与练习”的几道题目安排教学步骤
分角色朗读如安排于第一课时,辩论可安排于第二课时。分角色朗读之前,让学生默读,体会人物的思想感情。默读后,应举例加以指导。例如,“我”说“没有卖……我送人了”,省略号表示说话是支支吾吾的,而且声音有些发抖,应该让学生试读一下,反复练习。分角色朗读之后,让学生谈谈自己对事件的看法。
第二课时的辩论,应该预先作好准备,分好小组,让各组把握人物的观点,预测他方可能提出的观点,考虑如何应对。例如,“我”很可能说,爸爸说过是给我的,我就有权支配,有权送人,不能说我自作主张,既说给,又说没有允许我拿去送人,这是自相矛盾的。如果“我”方这样说,“父母”方如何应对,应该有所准备。
三、教学设计
第一课时
1.查工具书,识字写字。
抹(mò) 攥(zuàn) 逮(dǎi,不念dài) 怦怦(pēng pēng) 树杈(chà) 寒颤(zhàn)
2.默读。
3.畅谈读后感。
4.再默读:看同学的观点哪一种更符合作品内容,体会并评价人物的思想感情。
5.分角色朗读。
(1)各自练读。
(2)分好角色。
妈妈 故事叙述者 我 爸爸 奶奶 万芳 万芳妈妈
(3)朗读。
6.内容研讨。
(1)怎样才能避免这类不愉快的事情发生?
(2)女儿既然把羚羊木雕送给了万芳,你认为事情怎样处理才妥当?
(3)作者的感情倾向是怎样的?你的看法是怎样的?
7.辩论的准备工作。
(1)根据学生意向,分甲、乙、丙三组,分别代表父母、“我”、万芳。并选定主持人。
(2)要求各组课外做好准备工作,反复钻研课文,准备辩论材料。
第二课时
1.辩论。
辩论30分钟,评议5分钟。评议先由学生发言,最后教师小结。
2.语言运用。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带着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
(2)______________多么仗义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俩形影不离。
(4)_______________管______________叫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满不在乎地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事情已经无可挽回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手里攥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资料
一、作者简介
张之路,1945年生,宁中镇宁中镇人。1968年毕业于宁中镇师范学院物理系。曾任中学教师多年。1982年调中国儿童电影制片厂,现任该厂文学部主任。1977年开始发表作品。主要有电影文学剧本《霹雳贝贝》《磨表》《傻鸭子欧巴儿》及同名中篇小说,话剧《双龙花盆》,童话集《野猪的首领》《大鼻头和黑眼圈》,小说集《在楼梯拐角》《题王》,长篇小说《第三军团》等。1992年被登录于国际儿童读物联盟荣誉名册。
二、有助于理解课文思想内容的一些论述
真正的友谊──十分理智的友谊,是人生最好的无价之宝,你能够对自己的朋友守信,永远无愧于他,那将是对你的性格、灵魂以及道德的最高的考验。(马克思)
愿车马衣轻裘,与朋友共,敝之而无憾。(《论语·公冶长》)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诗经·卫风》)
三、有助于揣摩课文写作方法的一些论述
我认为倾向应当从场面和情节中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而不应当特别把它指点出来……(恩格斯)
作者的见解愈隐蔽,对艺术作品来说就愈好。(恩格斯)
巴尔扎克也说,艺术作品的任务只是“布置方程式的符号,而并不想去解决它”。这并不是说,作者不需要有自己的观点,不必根据自己的观点去判断生活,而是说,作者的理性活动──他的观点和对生活的判断,应该通过形象的概括来表现,应该蕴藏在形象之中,让形象向读者说话,让读者从形象的深刻的感染中得到结论,从而对生活作出判断,加以解决。这是艺术的特征,也是艺术作品必须通过形象来再现的不变的规律。(唐)
四、课文点拨(宋子江)
1.全文脉络
先写妈妈追查、逼迫,再写爸爸讲出一片理由,批评父母重财轻义的行径怎样伤害了孩子的心理健康。
回顾“我”和万芳真挚的友情,含蓄地批评了父母重财轻义的行径会怎样伤害孩子之间的感情。
用奶奶反衬爸爸妈妈,批评他们的不良行径。奶奶当不了家,使事情无可挽回。
虽然得到万芳的谅解,但是被逼的反悔使孩子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伤心的人”。着力刻画“我”被逼讨回羚羊木雕时的痛苦心情,告诉父母“这样做多不好”!
2.词句点拨举例。
(1)“那只羚羊哪儿去啦?”妈妈突然问我。
用“突然”一词,一开头气氛就紧张起来,见出妈妈的惊慌,“我”的惊吓。
(2)妈妈说的羚羊是一只用黑色硬木雕成的工艺品。那是爸爸从非洲带回来给我的。它一直放在我桌子的犄角上。这会儿,我的心怦怦地跳了起来,因为昨天我把它送给我的好朋友万芳了。
“爸爸不是说给我了么?”我小声地说。
“我知道给你了,可是现在它在哪儿?”妈妈的目光紧紧地盯着我。我发现事情不像我想的那么简单。
“我把它收起来了。”
“放在哪儿了?拿来我看看。”妈妈好像看出我在撒谎。因为我站在那儿一动不动,低着头不敢看她。
“要说实话……是不是拿出去卖啦?”妈妈变得十分严厉。
“没有卖……我送人了。”我觉得自己的声音有些发抖。
“送给谁了?告诉我。”妈妈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
“送给万芳了,她是我最好的朋友。”
“你现在就去把它要回来!”妈妈坚定地说,“那么贵重的东西怎么能随便送人呢?要不我和你一起去!”
“不!”我哭着喊了起来。
母女神态对比,着力渲染对话的气氛,表明妈妈为一件工艺品就伤害了孩子的心
妈妈 孩子
突然问 心怦怦地跳了起来
目光紧紧地盯着 小声地说
一动不动
十分严厉 低着头
声音有些发抖
坚定 哭着喊了起来
什么“最好的朋友”,妈妈一点也听不进去,心里只知羚羊木雕贵重,不知友谊珍贵。“坚定”的言下之意就是固执生硬。
(3)爸爸走了进来,听妈妈讲完事情的经过,他静静地点燃一支烟,慢慢地对我说:“小朋友之间不是不可以送东西,但是,要看什么样的东西。这样贵重的东西不像一块点心一盒糖,怎么能自作主张呢?”爸爸的声音一直很平静,不过带着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
爸爸的态度与妈妈实质相同,不同的语言描写显示出不同的个性。
(4)一不小心,我的裤子被树杈划了一道长长的口子。我坐在树底下偷偷地抹眼泪,又心疼裤子,又怕回家挨说。
“怕回家挨说”,也可见父母平日为人。
(5)万芳也不玩了,坐在我旁边一个劲地叹气。忽然,她跳起来拍着屁股说:“咱俩先换过来,我妈是高级裁缝,她能把裤子缝得一点儿都看不出来。”
当时,我觉得自己得救了,就把裤子和万芳换了。后来,我听说为这件事,她妈妈让她对着墙站了一个钟头。
由同情到援助,扣住“仗义”二字刻画万芳形象。
(6)昨天,万芳到我家来玩。我见她特别喜欢我桌上的羚羊,就把羚羊递到她手上说:“送给你,咱俩永远是好朋友……永远!”她也挺激动,从兜里掏出一把弯弯的小藏刀送给我。
小朋友间非常讲友情,一来一往,作了详写。友情如美丽的鲜花,现在面临风雨摧残。
(7)不知什么时候,奶奶站在了门口。她一定想说什么,可是,她没有说。
这里透露奶奶深知儿子、媳妇为人,左右为难。
(8)屋子里静极了。奶奶突然说:“算了吧,这样多不好。”
用奶奶的话批评了重财轻义的行为。
(9)我再也受不了了,推开妈妈的糖盒,冒着雨飞快地跑出门去。
心理描写、动作描写都十分简练,形象十分鲜明。
(10)我手里攥着万芳送给我的小刀一路走一路想,叫我怎么说呢?她还会像以前一样和我要好么?一定不会了。
我轻轻地敲了敲门。门开了,万芳伸出头来,一把拉了我进去。
“万芳……”我站在过道里不肯再往前走。
被逼无奈的心理、动作、语言都描写得栩栩如生。
(11)“昨天不是说得好好的,你怎么能这样呢?”
责备口吻。
(12)当我抬起头来的时候,万芳已经不见了,她不会再跟我好了……
这种担心正见得“我”对友谊的珍惜。
(13)我一个人慢慢地走在路上。月亮出来了,冷冷的,我不禁打了个寒颤。
冷冷的月光烘托心情的哀伤。
(14)路上一点声音也没有。忽然,我听见有人在喊我的名字,我回过头,只见万芳跑了过来。她把小刀塞到我的手里说:“你拿着,咱俩还是好朋友……”
万芳的突然不见与突然出现暗示了她的心理变化。
(15)我呆呆地望着她,止不住流下了眼泪。我觉得我是世界上最伤心的人!因为我对朋友反悔了。我做了一件多么不光彩的事呀!
可是,这能全怪我吗?
结尾用心理描写揭示了大人的狭隘,重财轻义对孩子心理的严重伤害。留下一个发人深思的问题。
一场牵动豫闽两省的著作权纠纷案
几年来,两个在中国木雕界同时享有盛名的人物,围绕着数件作品的著作权争执不休。问题的关键是,仿造此类作品,到底违不违法?
一起发轫于2011年的侵犯著作权案,至今仍未厘清。案件有两个主角,一个是有着“中国木雕第一人”之称的高级工艺美术师黄泉福,另一个是“中国木雕艺术大师”梁俊峰。前者系宁中镇宁中镇市惠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后者为宁中镇省人大代表。
黄泉福说,他在2011年时,发现宁中镇、宁中镇等地市场上有大量销售与其创作的弥勒佛《皆大欢喜》等系列作品完全相同的工艺品,后经了解,这些产品均由宁中镇临颍县南街村工艺品有限公司(简称南街村工艺品公司)生产、提供。梁俊峰是该公司的法人、总设计师。
梁俊峰觉得:“弥勒佛等宗教题材的作品,是历史传承下来的,不是黄泉福创新的,所以根本不存在侵权。”梁并称:“黄泉福是在利用起诉的名义,为自己进行炒作。”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关键词位置输入黄泉福,会弹出数起他诉别人著作权权属、版权纠纷的案件。“市场上现在有很多冒充我的作品,发现一起,起诉一起,我是想拿起法律武器,来呼吁艺术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黄泉福说道。
黄泉福直言:“梁俊峰是做生意出身,根本不懂雕刻,他大多数荣誉以及人大代表的身份,多是靠复制我的作品得来的。”
与此同时,梁俊峰也不甘示弱:“黄泉福雕刻的东西,其实都是工业化生产,故意把价格炒作得那么高,其实,成本很低……”
就这样,两人打了几年“口水战”。另外,民主与法制社记者调查发现,该案在发酵过程中,还给公安、法院等部门出了一个大大的难题。
按照宁中镇警方的说法:“梁俊峰已经涉嫌侵犯著作权,我们到宁中镇省人大常委会(简称宁中镇省人大)提起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后,他们迟迟没回应,导致案件进行不下去。”
宁中镇省人大一不愿具名的人士告诉记者:“宁中镇警方向我们提交的东西,不符合刑事拘留的条件,随随便便就要带走一个人,这是开玩笑吗?”
闽警方跨省办案遇阻
事实上,早些年黄泉福与梁俊峰是生意伙伴。黄泉福称梁是他的代理商,“主要代理我的作品销售。”梁却说:“我与他是合作关系,那时候黄为我加工桃木剑。”
但两人都不会想到,仅仅过了几年,他们会变成“针锋相对”的关系。
据黄泉福介绍,2011年,他发现梁俊峰生产盗用他设计外观的工艺品后,便委托代理人,赶赴宁中镇,到涉嫌销售侵权产品的“天赐一木红木艺术收藏馆”宁中镇店、临颍店进行取证。
最后,黄泉福的委托代理人购买了共计228000元的侵权产品。黄泉福为了进行证据保全,取证期间,还向宁中镇市刺桐公证处申请,对整个取证过程予以了公证。该公证处人士向记者证实:“整个取证过程没有问题。”
黄泉福说,他粗略统计了一下:“梁冒用我的外观设计生产的产品,销售额达几千万元。”
“2012年4月份黄泉福就此事报案,我们以梁俊峰涉嫌侵犯著作权名义立的案。”宁中镇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简称台商投资区公安分局)一知晓此案的警察说。
该警察称:“后来黄也向宁中镇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宁中镇中院)起诉过,但法院说,按照刑事优先,所以他们就一直等我们的侦查。”
另外,这位警察还向记者透露,他们接案后,专门就此事到宁中镇南街村工艺品公司进行了调查取证,“产品经鉴定后,初步认定构成侵权。”
奇怪的是,直到2014年7月份,台商投资区公安分局才向宁中镇省人大发函,要求对梁俊峰采取强制措施,但没有得到对方的回应。
2014年8月,宁中镇省公安厅也就此事向宁中镇省人大发函,提请对梁俊峰采取强制措施,同样也没得到任何答复。
“他们不做回应,我们下一步工作就无法开展,目前还停留在侦办过程。”台商投资区公安分局人士还透露,“宁中镇的公安很配合我们的工作,但他们也要看人大态度。”
而宁中镇省人大前述不愿具名的人士称:“不管谁违法都应受到法律制裁,但前提是得有足够的证据。”
不过,作为当事人的梁俊峰却说:“不太清楚省人大是什么情况,至今也没有通知我,公安部门倒是提醒了一下。”
一个值得关注的细节是,据黄泉福介绍,该案在办理过程中,临颍县一名高官曾带着几个人到他的公司,为梁求情,“说要我放梁俊峰一马,并且可以谈谈赔偿的事。”
对于这一说法,梁俊峰同样表示不知情,并说:“应该不是求情。”
宣告著作权无效
其实,黄泉福与梁俊峰的争议焦点是:梁到底有没有侵犯黄的著作权?
记者从宁中镇省版权局获得的“闽版权[2012]20号”文件显示,该局在对黄泉福购买的南街村工艺品公司的7种22件木雕作品,与原作品进行对比后,认为这些作品是“‘原作品’的复制品”,同时认定为:“侵权作品”。
另外,记者从权威信源证实,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对梁俊峰的4项外观设计专利宣告了无效。
其中有:2011年6月22日授权公告的名称为“工艺品(祝福)”的-底部咨询-.2号外观设计专利、6月15日授权公告的“工艺品(孔子)”的-底部咨询-.5号外观设计专利、6月29日授权公告的“工艺品(逍遥佛)”-底部咨询-.5号外观设计专利、7月6日授权公告的“工艺品(引福)”的-底部咨询-.X号外观设计专利。
记者发现,这4个编号的专利权人均为梁俊峰,申请时间为2011年1月10日。
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上述专利无效宣告申请的,为惠安县九龙工艺美术有限公司(简称九龙工艺美术公司),黄泉福为这家公司的负责人。
记者采访获悉,2012年5月15日,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了上述无效宣告请求后,将无效宣告请求书及证据副本转送给了梁俊峰,并指定其一个月内陈述意见,同时成立合议组对该案进行复审。但梁俊峰逾期未进行答复。
2012年6月8日,合议组收到黄泉福的请求书,陈述了涉案专利侵犯了其拥有的相关著作权,并请求尽快审理并宣告涉案专利无效。
随即,专利复审委员会关于该案的合议组于2012年7月9日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口头审理通知,定于当年8月28日举行口头审理。
但审理当天,黄泉福到了现场才知道,梁俊峰并没出席此次审理,也未在指定期限内提交书面答复意见,最终,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上述外观设计专利全部无效。
其中,记者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对上述“工艺品(祝福)”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中看到:“涉案专利与对比设计均为站佛,两者整体造型呈左右对称,相应各部分的比例关系一致,脸部形态及正面衣着造型均一致,但佛像镜像对称的区别以及对比设计未公开背部设计,不足以对站佛的整体视觉效果造成显著影响,应认定涉案专利与对比设计相比无明显区别。”
而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另外三个专利的描述,也大致如此。
面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决定,梁俊峰说:“这个事情我不太清楚,之所以没有去,是觉得没意义,黄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资料都是假证,他做了很多工作,另外,国家对这块的专利也有漏洞。”
国家知识产权局一清楚此事的人士回应称:“我们对宣告专利无效有严格的程序,也给了双方足够的质疑时间,从程序上讲,无任何问题。”
同样的官司,不同的结局
值得一提的是,包括诉梁俊峰在内,黄泉福起诉众多涉嫌侵犯其著作权的案件,侵权作品多是弥勒佛等宗教题材的作品。
梁俊峰认为他不存在侵权的理由是:“弥勒佛、关公、观音,是宗教神像,这些造像从古至今都是这样,都是几千年的文化,宁中镇小异,没有很大的区别,不是黄泉福创新的东西,也不存在谁模仿谁。”
“比如说本来这些佛像是单眼皮,你黄泉福改成双眼皮,就是你的作品了?别人就不能生产、销售了?”梁俊峰质疑道。
实际上,有此疑问的并非梁俊峰一人。早在2011年时,有人告诉黄泉福,宁中镇宁中镇木雕城内多个经营户销售的“弥勒佛”作品形象与其创作的一模一样。黄泉福到宁中镇后,发现这些弥勒佛盗用了他创作的形象。
然后,黄泉福便将这些经营户起诉至法院,经营户收到法院传票后,最初的感觉是“很搞笑”。他们说,弥勒佛的形象都差不多是一个样,是传统,其作品不具有独创性,不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
但这些作品,在2005年11月时,黄泉福向宁中镇省版权局申请版权登记,2008年还获得中国工艺美术文化创意奖金奖。
最后,这场有关“弥勒佛”的官司从宁中镇一直打到宁中镇。最终,宁中镇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这些经营者构成侵权,赔偿原告黄泉福经济损失,并承担案件相应的诉讼费。
另外,记者调查还发现,除了黄泉福外,宁中镇一名叫马书培的人士,也曾称梁俊峰侵犯其著作权,并将梁起诉至法庭。
按照马书培的意思,2005年年初,南街村工艺品公司想要生产一批室内摆放的工艺品,梁俊峰找到他洽谈工艺品设计事宜,马书培同意帮助其设计15件工艺品。
而后,双方对设计内容达成一致,分别为:坐佛、自在佛、摇钱佛、一莲观音、祥云观音、如意佛、吉象、福在眼前主题造型佛像、送宝主题造型佛像、人与自然主题佛像、天地人和主题造型佛像、祝福主题造型佛像、引福主题造型佛像、逍遥佛、孔子造型雕像。
2006年12月10日,马书培将设计好的工艺品图纸和照片交给梁俊峰,梁俊峰将相应的设计费交给马书培。
2010年前后,梁俊峰、南街村集团、南街村工艺品公司,未经马书培的同意,擅自利用其的工艺品设计方案和照片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并获得了专利权。
其中南街村集团获得了工艺品坐佛、摇钱佛、一莲观音、如意佛、自在佛、祥云观音、吉象的外观设计专利;南街村工艺品公司获得了工艺品送宝、人与自然、福在眼前的外观设计专利;梁俊峰获得了天地人和、引福、祝福、逍遥佛、孔子的外观设计专利。
记者获悉,2014年2月份,法院对该案做出判决,马书培败诉。
“弥勒佛”的独创性
另外,黄泉福告诉记者,他之所以诉梁俊峰,和其他侵犯其著作权的商家,是因为这些被侵权的作品,他都先取得了著作权登记证书。
一资深知识产权官司律师说:“要想搞清这个问题,必须先找出争议的焦点。”
该律师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黄泉福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的确可以作为证据。
“如果真如黄泉福表述的那样,那么,他对上述作品享有著作权,应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该律师表明,“独创性是作品应当具备的条件。”
“弥勒佛是佛教文化中的传统形象之一,黄泉福运用自己的雕刻技巧结合对传统佛像艺术的理解,以美术作品的形式对传统的弥勒佛形象进行再创作,他创作的这些涉案佛像无论从其形态、表情、雕刻细节,还是佛像的含义表达方面都体现了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并不是对传统佛像形象的简单复制,所以说,这些讼争作品具有独创性,也享有著作权。”这名律师还说。
即便如此,梁俊峰仍然认为:“全国的古玩市场,99%都是弥勒佛、观音、造型宁中镇小异,不存在谁模仿谁。”
“我和黄泉福的官司打了好几年了,为什么他打不赢呢?在当今这个时代,谁都不可能违背法律原则去办事,你想想,如果这个事,有40%或50%的可能,早解决了。”梁俊峰如是说。
事实上,梁俊峰在宁中镇工艺美术界,有着极高的地位。公开信息称:梁从事木雕工艺30多年,创作了上万件精美的艺术作品,60多件作品获国家外观设计专利。多件艺术品已被故宫博物院、钓鱼台国宾馆、中国工艺美术馆等永久性收藏。
记者调查得知,梁俊峰老家位于临颍县石桥村,其岳父是祖传做木梳的高手,1999年,梁俊峰和妻子继承了这门手艺,重新做起了木梳。
2004年5月,他在宁中镇电视台打出寻求资金的广告,原意是想寻求200万元的资金,使工厂得到进一步发展。
广告打出没有几天,南街村党委书记王宏斌问他:“你是否愿意到南街村来办厂?”随后,梁俊峰和王宏斌一拍即合,两人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双方联合成立南街村工艺品公司。
彼时,有消息称:“梁俊峰以技术入股,占30%的股份;南街村投资上千万元,占70%的股份。”
日前,记者从宁中镇省工商局获悉,南街村工艺品公司,实际注册资金为230万元,具体成立时间为2004年5月24日,法定代表人为梁俊峰。
该公司的股东由自然人股东梁俊峰和法人股东南街村(集团)有限公司构成,后者实际出资161万元。
而梁俊峰也在多个场合表露过对王宏斌的赞美。梁曾对媒体说:“在南街村‘班长’王宏斌的启发下,他的新艺术雕刻得以展现。”
“实际上,梁都不会雕刻,媒体上刊登的那些照片,都是做做样子……”黄泉福告诉记者。
“黄泉福就是靠打官司挣钱呢……”梁俊峰说。
二者的口水战仍在继续。
补充拓展:木雕师证书
这个不一定.要看手艺.还有做什么木雕.比如家具木雕,工艺品木雕.建筑木雕,等等.最简单的家具木雕如果会画图会放样的.起步价也有60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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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雕师证书 宁中镇木雕工证书有什么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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