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机构和分公司的区别-分支机构和分公司的区别
原创,时间:2022-12-24 12:33:08
关于分支机构和分公司的区别内容导航:
1、分支机构和分公司的区别
2、分支机构和分公司的区别
1、概念不同
分支机构是常设机构的一种。总公司所属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的派出机构,与总公司属同一法人实体,其生产、销售、财务、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支配和控制。分支机构设在国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在国政府为其提供非居民公司税收待遇。它在国外缴纳的所得物有饭她待从停慢笔排吗税,总公司所在国政府按规定给予其税收抵免。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2、性质不同
分公司属于总充远参斯汽占来上气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火这击今行年杀脱跟食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企业分支机构是指由企业发电道根界史法人为实现其职能而在总部之外设立的,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但是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非法人组织,如分公司、分行、营业部、门市部、办事处等。
3、会计核算不同
粒头断杂支达作学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日历良直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酒等龙杨证突若振语如国负债表中。
大多数分支机构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个体,有独立的会计记录和报告曲系统。它们通常需要设置一套较为完整的账簿,用来记录其本身发生的经济业务,单独核责故振算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定期编制会计报表,向总部报告。棉右虽阻犯织但分支机构会计科目的名称与编号、会计报表的内容和格式,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方针等,一般由总部事先规定。
参考资料乐越建富裂派度步号容:
3、分支机构和分公司的区别
分支机构和分公司的区别 在我们的行政执法实践中,有的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在查处公司或非公司企业未经登记机关登记,擅自设立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经营机构的案件时。一律将其作为“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来予以定性处罚。这种做法,从法律上讲是不正确也是不准确的。我国《公司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对“分公司的登记”还作了专章规定(即第七章)。该章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指明了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此外,依据《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公司设立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其名称可以不含“分公司”字样,但应当按照分公司登记程序办理登记。”以及该《规定》第三十二条:“公司擅自设立分公司的,责令改正;有非法所得的,处以非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之规定。我们都不难看出,由公司设立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只能称其为“分公司”而不能称其为“分支机构”。在笔者看来,“分公司”和“分支机构”是两个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不同的法律概念。二者都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是他们的共同点。其不同点在于,公司设立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称为“分公司”;而由非公司企业设立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称为“分支机构”。这一点,可根据前述论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企业法人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由该企业法人申请登记,……。”的规定,加以佐证。因此,笔者认为,在查办未经登记擅自设立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经营机构的案件中,我们应当遵循“主体为何”的原则。即,看究竟是“谁”设立了这个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如果设立该机构的主体是公司,那就定性为“擅自设立分公司”;如果设立该机构的主体为非公司企业,则定性为“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然后再分别适用《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或《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加以处罚。
行业热门话题:
【分支机构和分公司的区别】【分支机构和分公司的区别】【分支机构和分公司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