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版权-数字版权和版权的区别
原创,时间:2022-12-30 09:44:07
关于数字版权内容导航:
1、数字版权
随着全球信息化进程的推进以及信息技术向各个领域的不断延伸,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势头强劲,并日益成为我国出版产业变革的“前沿阵地”。有预测数据显示,到2020年,我国网络出版的销售额将占到出版产业的50%,而到2030年,90%的图书都将是网络版本。
数字版权也就是各类出版物、信息资料的网络出版权,可以通过新兴的数字媒体传播内容的权利。包括制作和发行各类电子书、电子杂志、手机出版物等的版权。
一般出版社都具有该社所出版图书资料的自行出版数字版权,少数有转授权,即可以将该数字出版权授予第三方机构进行使用。
管理
数字版权管理,英文全称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 ,一般翻译为数字版权保护或数字版权管理。DRM分为两类一类是多媒体保护,例如加密电影、音乐、音视频、流媒体文件。另外一类是加密文档,例如Word, Excel, PDF等。DRM主要通过技术手段来保护文档、电影、音乐不被盗版。这项技术通过对数字内容进行加密和附加使用规则对数字内容进行保护,其中,使用规则可以断定用户是否符合播放。
系统原理
系统会将密钥标识和许可证颁发机构地址写入打包加密后的内容的头部,并且使用另一对密钥,通过椭圆曲线加密算法对头部信息进行签名,防止头部信息被非法修改。内容部分的加密过程可以简单描述为,首先使用SHA-1散列算法处理56位密钥,得到一个160位,即20字节的密钥散列。这个密钥散列的前12字节将用作生成加密过程中使用的密钥。这12个字节将作为一个密钥,通过RC4算法加密一个全零的64字节串,得到一个64字节的加密结果,其中前48字节,即12个32位字作为产生加密内容使用的密钥的来源,分别针对前面6个32位字的和后面6个32位字进行操作。对于被加密的内容来说,首先把被加密的内容切分为8个字节的数据块。对于每一个8个字节的数据块,它的前32位数据将和上述密钥的前面6个32位字的进行运算,后32位数据将和上述密钥的后面6个字节进行运算。具体运算过程是,32位数据与6个32位字的的密钥的第一节字节相乘,然后除以4294967296取其余数,并交换结果的高16位和低16位,然后再与6个32位字的的密钥的第二节字节相乘,然后除以4294967296取其余数,并交换结果的高16位和低16位,然后再与6个32位字的的密钥的第三节字节相乘,然后除以4294967296取其余数,并交换结果的高16位和低16位,然后再与6个字节的密钥的第四节字节相乘,然后除以4294967296取其余数,并交换结果的高16位和低16位,然后再与6个32位字的的密钥的第一节字节相乘,然后除以4294967296取其余数,并交换结果的高16位和低16位,然后再加上6个32位字的密钥,然后除以4294967296取其余数,上述过程定义为函数f(x),设一个64位状态值,并设初值为零。
国内现状
目前我国数字出版市场虽已取得巨大的进步,但是中国出版业由传统的出版模式向数字化模式转型的道路不会平坦,版权问题随时可能影响该行业的健康发展。
关于数字版权保护,由于数字出版是以技术开发与版权增值为核心的产业,版权保护是其发展的核心问题。在美国,版权产业是其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因和信息经济的驱动力,可以说,没有版权保护,就没有好莱坞的全球市场。在我国,由于数字技术对传统版权保护带来的冲击,数字作品的版权不能得到充分保护,著作权人的权益每每受到伤害,再加上为数相当多的网民缺乏良好的版权保护意识以及正确的数字消费观等,导致数字出版产业链不完善,无法进行正常的产业循环,数字出版业难以得到健康发展。以上是我们在数字出版领域之间还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事实证明,图书数字化以后,盗版极其容易,复制件与原件一模一样,而且复制几乎没有什么成本,这就使得网络出版的版权控制更加困难。一些新出版的畅销图书很快被做成电子书在网上流传,但这往往是一些个人网站未经授权擅自制作的,是违反著作权法的行为。因此,目前很多出版社都不愿意让自己出版社的图书数字化,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对数字出版中盗版问题的恐惧。版权的法律保护问题解决不好,即使产业本身具有发展潜力,出版社对数字出版也只能是敬而远之。尽管目前比较流行的数字版权技术DRM是采用下载计费、数字底纹加密和硬盘绑定等措施实现对网络出版物传播范围的控制,它可以严格控制电子图书的阅读期限、阅读次数,不经授权读者不能将电子图书复制给朋友,也不能打印,可以对网络出版物进行一些必要的版权控制和管理,但网络出版物形式多种多样,制作技术手段不断进步,硬件产品日新月异,很难形成一种通用的、有效的数字版权技术来彻底地保护各种网络出版物,并且保证其加密技术永远不被破解。因此,数字出版领域的版权保护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出版社进入数字出版领域的障碍之一。对此,除了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外,也要在版权保护的技术方面加以突破和创新。
首先,“出版”是有权限的;互联网上发布资讯是很方便,方便到什么人都可以发。于是不良信息、错误信息也遍布整个网络,有序的信息是财富,无序的信息是垃圾。更重要的是“出版”是有版权的。现在的网络资讯大多数是你抄我、我抄他,快捷的复制技术培养了一大批Google作者,借助Google和Copy他们可以在几天内完成一篇宏伟大作。出版商们敢将自己的吃饭家伙发布在这样的媒体上吗?
所以数字出版首先因素:数字出版物只能看,不能无偿传播。(现在国内的一些原创文学网站已经采用了后续章节以图片方式发布的方法)
其次,我国有关数字出版的法律依然滞后。我国有关网络出版的法律法规迄今为止只有两部,这两部法律对于发展日新月异的网络出版业来说,可谓“年代久远”。因为法律的滞后,数字出版领域的版权纠纷由来已久,且呈愈演愈烈的趋势。
话说白了,其实数字出版的迷茫性核心,是版权的归属性和利益分配问题。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满足了媒体广布要求(谁不想自己的作品多发),但损伤了媒体的赢利要求(谁愿意自己的东西被滥发)。更何况,掌握着现代化的快速内容发布的非正规通道,利用非自产内容粘着住大量读者,硬割去了大量的广告份额,这才是出版数字化的伤心这处。
选我哦!!!
追问
请不要照抄百科,谢谢
(推荐答案!)
话说白了,其实数字出版的迷茫性核心,是版权的归属性和利益分配问题。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满足了媒体广布要求(谁不想自己的作品多发),但损伤了媒体的赢利要求(谁愿意自己的东西被滥发)。更何况,掌握着现代化的快速内容发布的非正规通道,利用非自产内容粘着住大量读者,硬割去了大量的广告份额,这才是出版数字化的伤心这处。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即版权。
数字版权也就是各类出版物、信息资料的网络出版权,可以通过新兴的数字媒体传播内容的权利。包括制作和发行各类电子书、电子杂志、手机出版物等的版权。
通俗讲就是作品内容电子化的权利。
追问
就是说不是实物出版而是以网络小说形式是吗?有没有例子?
追答
天下霸唱《鬼吹灯》,南派三叔《盗墓笔记》在网络上流行,这就是著作权人行使数字版权的一种途径,网友不需要拿着收本就可阅读,电子版的形式也是很多网友非常喜欢的。
(推荐答案!)
2、数字版权交易平台
很多平台和代理机构、企业都可以做,包括我们,而且我们平台隶属于华版数字版权服务中心股份有限
公司,而华版数字版权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版权
保护中心发起的国家项目CACC平台的运营主体,cacc主要做的就是版权交
易这块服务,相对比较权威,您也可以在网
上搜一下,了解一下。然后注意以下事项:
1、最好先做好版权登记等,因为
百引则有的平台挂上去后可能会被剽窃,做好存证、登记就不怕被盗用了,后面如果发现没
交易但是被盗用了可以进行维权
2、找到可以做交易的平台或者线下有渠道也可以,找
供易植到购买方进行交易,交易相关准则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
作权法》交易相关条款,供参考:
第二十八条 以著作权中的财
风率但供板损杆围司胶室产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依法办理出质登记。
第二十九条 许可使用合同和转让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转让的权利
,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
种列吸切的存伤封族第三十条 使用作
品的付酬标准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按照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
助明投序钢付酬标准支付报酬。当事人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
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第三十一条 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使
的职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
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3、数字版权和版权的区别
文化产权就是指文化产品产权,包括文化产品的所有权、支配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等的各种权利,而现在一般说的数字产权都是指数字文化产权,是文化产品中数字虚拟产品的产权,比如文学影视IP版权、游戏装备道具的所有权等等,所以它是包含在文化产权之内的。文化产权交易其实现在已经非常多了,全国各地都有各种各样的文化产权交易所,还有细分的什么邮币卡交易所之类,但数字产权交易目前只有内蒙古文化产权交易所推出了一个数字产权交易平台,属于一个新兴的市场。
数字产权是数字产品权益,现在所说的数字产品大多是指虚拟的泛娱乐文化产品。
数字产品权益是指数字产品所对应的知识产权的发行权、改编权、复制权、表演权、网络传播权等等。
文化产权即人与人基于“文化相关物”的关系。包含更多知识产权内涵,包括商标,专利,版权,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属于文化产权范畴,是企业或者个人区别于其他公司或个人的核心内涵。
行业热门话题:
【数字版权交易平台】【数字版权和版权的区别】【数字版权是什么意思】【数字版权管理不具有的功能】【数字版权保护】【数字版权保护技术包括】【数字版权上市公司】【数字版权保护经历了两个阶段】【数字版权管理】【数字版权保护技术不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