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名之学-刑名之学是哪个学派
原创,时间:2023-01-25 07: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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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名之学
出自《史记·商君列传》
译文
商君,是卫国国君姬妾生的公子,名鞅,姓公孙氏。商鞅年轻时就喜欢研究刑名之学,为魏国相国公叔痤做事,担任中庶子。公叔痤死后,公孙鞅听说秦孝公在全国寻访有才能的人,以图重整穆公的霸业,向东收复被侵占之地,于是西去秦国,通过秦孝公的宠臣景监的关系求见孝公。孝公与卫鞅谈话,不知不觉跪在席上向前移动膝盖。谈了几天不觉得满足。景监说:“您用什么道理说中大王的心意呢?我们大王非常高兴。”卫鞅回答说:“我劝说大王用帝王治国的方法建立夏、商、周三代的盛世,但大王说:‘太遥远了,我不能等待。况且一般贤能的君王,都希望自己在位时能名扬天下,怎么能愁闷不堪地等待几十上百年才成就帝王大业呢?’所以,我用富国强兵的方法劝说大王,大王就非常高兴了。”委任卫鞅为左庶长,终于制定了变更成法的命令。下令把百姓每十家编为一什,每五家编为一伍。互相监督检举,一家犯法,九家检举,若不检举,十家一起治罪。不告发犯法作乱的处以腰斩的刑罚,隐藏犯法作乱的与投降敌人的同样受罚。为私事争斗,各按情节轻重处以大小不同的刑罚。从事工商和因懒惰而贫穷的,将他们的妻子儿女全部收为官奴。 法令已经具备,还没有公布,恐怕老百性不相信自己,就在都城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百姓,有谁把木头搬到北门就赏给谁十金。人们觉得奇怪,没有人敢搬动。又下令说:“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把木头搬走了,当即就赏给他五十金,以表明决不欺骗。事后颁布了新法。新法在民间推行了一周年,秦国的百姓到国都诉说新法不方便的数以千计。正在这个时候,太子犯了法。卫鞅说:“新法不能普遍推行,是因为上面不守法。”要将太子绳之以法。太子是王位的继承人,不能施加刑罚,于是就处罚了他的师傅公子虔,将他的老师公孙贾处以墨刑。第二天,秦国的百姓都服从新法。开始说新法不方便的秦国老百姓又说来新法如何方便。卫鞅说:“这都是些搅乱教化的人。”全部把他们迁移到边境。此后,百姓再也不敢议论新法。 卫鞅劝说孝公攻打魏国,孝公认为说得对,派卫鞅率领军队攻打魏国。魏国派公子昂率兵迎击。两军相距对峙,卫鞅给魏将公子昂写信说:“当初我与公子相处很好,如今你我成为敌我双方的主将,不忍相互残杀,可以与公子相见面谈,订立盟约,欢宴后各自罢兵,以安定两国的局势。”魏公子昂认为卫鞅说得对。会盟结束后,饮酒,可是卫鞅埋伏下的武士袭击并俘虏了魏公子昂,趁机攻打他的军队,彻底打败他们后返回秦国。 秦孝公去世,太子即位,公子虔一伙人告发商君想造反,派差役捕捉商君。秦惠王将商君处以车裂的极刑示众于市,说:“不要像商君那样谋反!”于是,将商君满门抄斩。
2、刑名之学是哪个学派
刑名
1.战国
来自时以申不害为代表
的学派。主张循名责实,慎赏明罚。后人称为"刑名之学",亦省作"刑名"。韩非子亦尚"刑名"。
2.刑罚的名称。
3.刑律。
4.引申为刑
事案件。 5.即刑名师爷。[
judicial (assistant)]
古
代官署中负责处理刑事判牍的幕僚。俗称刑名师爷,亦称“刑席”。
6. [law (esp. crim
探院倒兰增此inal law)]∶古
时指刑律 刑名之学
7. [name of penalty]∶刑旧氧祖罚的名称,如死刑、徒刑等
3、刑名之学什么意思
商君,是卫国国君姬妾生的公子。名鞅,姓公孙,他的祖先本来姓姬。公孙鞅年轻时就喜欢刑名法术之学,侍奉魏国国相公叔座做了中庶子。公叔座知道他贤能,还没来得及向魏王推荐。正赶上公叔座得了病,魏惠王亲自去看望他,说:“你的病倘有不测,国家将怎么办呢?”公叔座回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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