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料储存
1、鲜肉、鲜鱼具有易腐蚀性,必须在低温下保存。 2、储存的原料要新鲜、干净,每批原料进库时,采用标签的方式标明入库日期、品名,并按入库先后分类存放,严格执行先入先出原则。
3、食品由专人验收入库,严格把关。原料隔墙离地存放。原料储存应防止交叉感染,原料按品种分类摆放。 4、冰箱由专人负责,定期除霜、消毒。水产品、禽、肉类要分类存放,做到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分开,无异味。不得存放私人食品、药品、杂物。
二、主食加工 (一)程序:
米饭:淘米——上蒸箱蒸熟——分餐——加盖(由主食负责人负责)
面食:称面——加工制作——上蒸箱蒸熟——分餐 ——加盖(由主食负责人负责)
(二)卫生要求:
1、不用生虫、霉变、有异味的米、面、果酱、豆馅等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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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蒸箱和各种机械工具用后洗刷干净。 三、副食加工 (一)程序:
摘菜(菜筐)——洗菜(专用洗菜池)泡10分钟——
切菜 (菜筐)——烹制——分餐——加盖(由副食负责人负责)。
(二)卫生要求:
1、菜筐、洗菜池无污垢,无残渣。
2、各种蔬菜要摘洗干净,无虫、无泥沙、杂物,摆放整齐。
3、蔬菜制作现摘、现洗、现切、现做。
4、调料符合卫生要求,盛放调料的容器、车,要清洁、无污垢,用后加盖。
5、严格把关,腐烂、变质、霉变的食品一律不得入库。 6、品尝食品要用容器。 7、坚持每餐留验48小时
来源:人民日报
原标题:食品配料表应按规范标明(百姓关注)
食品包装上的成分和配料表是消费者作出选择的重要参考信息,也是法律法规要求必须详细标明的重要内容。然而,一些食品生产企业在成分和配料表上并未如实反映、清楚标明:有的故意隐瞒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尤其是非法添加或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有的用拗口的科学名称替代日常称呼,让消费者不知所云;还有的将配料表模糊处理,比如用“香辛料”笼统概括产品成分等。种种乱象造成了食品安全隐患,也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前不久,辽宁葫芦岛市的郭女士从网上购买了一款面包,结果发现在包装背面的营养成分表中,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膳食纤维等竟然都是问号,配料一栏还赫然印着“保密”两个字。“一个面包的配料有什么要保密的?连各个成分的含量都没有,这不是明目张胆地糊弄消费者吗?厂商实在太离谱了。”郭女士说。
对此,北京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柴建刚律师表示,厂商这种行为涉嫌违法,“食品安全法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成分或者配料表,以及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消费者遇到食品配料表没有标注完整的情况时,监管部门应按照法律规定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我女儿喜欢吃蛋糕、饼干之类的糕点。我发现有的食品生产厂家在配料表上含糊其词,不按国家规定标示成分,而是自造一些名词、概念,比如使用像‘0糖’‘纯天然’等字眼,混淆品牌名称与配料内容,让消费者产生误会。”广东佛山市读者艾女士在来信中说,“建议食品监管部门加强对食品配料表的监督管理,要求厂商规范标示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保护消费者知情权,也方便消费者作出选择。”
山西晋城市读者郭建忠说,预包装食品种类繁多,每类食品、每个具体产品都有自己的特点,对于食品配料表的标注,政策上给予了灵活操作的空间,这是为了适应不同产品的需要,“但这并不等于生产厂家可以任意妄为。在加强企业合规、行业自律的同时,监管部门也应采取更行之有效的科学方法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健康’。”
“食品安全是消费者对食品最基本的要求,厂家必须认真对待。”北京工商大学食品与健康学院教师张逸群表示,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食品添加剂使用时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也不能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配料表的不规范问题有时正是生产厂家为了隐藏这些问题而想出的“花招”。“此类问题还需要有关部门及时跟进,同步更新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行业生产标准。各部门共同发力,才能守护好公众的食品健康安全。”张逸群说。
还有读者表示,食品配料表隐瞒造假等问题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消费者在维权时往往面临漫长的过程,时间长、成本高、维权难。对此,张逸群表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科学设计监管方法,多渠道、多层面充实监管力量,积极倡导食品企业自觉自律,不断夯实食品安全的保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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