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有二个比较大!一个在湖田309国道上在一个在张店流泉路上!是省内最大的了!
q去网上查查
潍坊的也比较大 每周六 周日有集市 北京车居多 地址 潍州路与宝通街路往南200米路东
近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莱芜钢城两区外埠转入机动车管理工作的通知》(济环字〔2019〕23号,以下简称《通知》),加强两区外埠转入机动车管理工作。自5月1日起,禁止达不到济南市机动车注册登记现行排放标准(国五标准)的外埠转入机动车及各类营运、“营转非”外埠机动车转入两区。
据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9月8日,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埠转入机动车管理的通告》(济政发〔2018〕22号,以下简称《通告》),禁止达不到济南市现行注册登记排放标准(国五标准)的、各类营运及“营转非”车辆转入济南市。市生态环境及市公安部门按照《通告》要求加强外埠转入车辆的审核,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外埠转入机动车审核业务8687件,其中审核通过8380件,不符合退办311件,防范了外地高污染车辆转入济南市。
据了解,今年以来,济南市空气质量形势严峻,较去年有所恶化。其中,莱芜、钢城两区各项指标明显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加强两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已刻不容缓。而机动车污染防治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至关重要。特别是外埠转入机动车管理,在当前全市其他各区均执行国五标准的情况下,两区有外地高污染车辆集中涌入的不良势头,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两区的大气污染程度。
为扭转两区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推进全市外埠转入机动车管理一体化进程,经市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经过深入对接、全面考虑,联合发布了《通知》。按照《通知》要求,自5月1日起,两区生态环境部门将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办公地点开设办公窗口,联合开展审核工作。其中,生态环境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开展环保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转入;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做好外埠转入车辆情况的初步审核,对车辆是否属于营运或“营转非”车辆等情况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转移注册登记手续。在此也提醒广大车主,已从转出地转出的达不到要求的外地二手车,要抓紧办理转入业务,到5月1日仍未完成办理的,两部门将按照《通知》要求办理,车辆将无法转入。
据记者了解,为了落实全市关于改善营商环境、推进“一次办好”的便民措施,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在原莱芜市车辆管理所及莱芜区、钢城区车辆管理所均设有办公窗口,车主可就近选择车管所办理车辆转入业务,最多跑一次即可办成。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将继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严格审核标准,堵住外地高污染二手车向两区转移的渠道,为两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