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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的实施要点不包括哪些,损失补偿原则解决的是什么问题
朋友们大家好,又是很长时间没有更新了,今天呢,李先生就给大家普及一下房屋拆迁标准应该补偿多少。
一般来说呢,我们的拆迁分为农村房屋拆迁和城市房屋拆迁。那么农村房屋拆迁应该怎么补偿呢?根据我们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要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进行征收。
关于城市房屋拆迁我们要看590号令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其中第十七条规定: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应当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并且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以上这些,您知道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