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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办,批办和承办的区别,批办和承办的区别
来源:【人民政协网】
人民政协网10月12日电(记者 王有强)今年以来,省上蔡县政协从“向谁提由谁办、谁分管谁负责、谁负责谁督办”的思路出发,采取“四办一公开”措施,切实加强提案办理落实。
当面交办,明确办理任务。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结束后,及时协助县委、县政府召开政协提案交办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出席会议交办提案,明确提案办理任务,要求各承办单位在提案办理工作中,务必与提案委员“三见面”,即研究提案时见面,办理提案时见面,提案办理后答复委员时见面,进一步增强承办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领导领办,提升办理实效。坚持县委、县政府领导领办重点提案工作机制,结合全县民生热点问题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从全会立案的148件提案中遴选出20件重点提案,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领办,其他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主动领衔办理,改变了过去由县政协主席、副主席督办提案的做法,为提升提案办理实效、推动提案落实打下奠定基础。
督查督办,推动提案办理。县委书记、县长亲自督办提案,示范带动其他县委常委和县政府副县长落实督办责任,督促指导承办单位按要求及时办理政协提案。县委书记刘军民对重点提案办理工作作出专门批示:请领衔督办县领导和县直有关部门认真学习研究,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办理落实。县委县政府督查局把提案办理纳入县委政府重大事项督查内容,列出督查清单,全程督查办理,把承办单位办理结果作为年终综合考评重要依据。县政协领导分包调研,现场督查,根据办理情况,召开提案办理推进会、专题协商座谈会等,听取办理情况汇报,不断推进提案办理。
集体审办,促进成果转化。为促进提案办理成果转化,避免以往存在的“重答复、轻落实”“为办理而办理”现象,建立分层次提案办理审查评价体系。领办领导审查评价:提案办理结束后,承办单位根据提案办理情况,形成办理答复,经单位一把手签字后,报领办县领导进行审查评价。界别组集体审查评价:领办领导签批后的办理答复报提案委员所在的界别组进行集体审查研判,对评价通不过者要求退回重办。委员群众审查评价:组织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对界别组集体审查评价未通过的提案,开展提案办理“回头看”,直至评价通过。政协党组审查评价:县政协党组对各方通过后的办理答复再次研判,并组织开展提案办理满意度评议,之后呈送县委主要领导审阅,并向县委常委会汇报,一改往年政协委员对提案办理“被满意”现象,今年办复的148件提案,委员满意率100%。
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案办理完成后,结合工作实际,县政协通过工作简报、微信群通报、电视台通告等多种形式,将提案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
据悉,上蔡县政协通过“四办一公开”,进一步推动了提案办理规范有序,提升了提案工作质量,提高了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积极性和履职荣誉感,增强了职能部门责任感,转变了工作作风,促进了全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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