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材料补正信息否是指材料信息不完善,裁定或者决定不予受理、不予立案。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提供诉状和材料后,应当审查是否立案。对诉状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联系来自不上当事人的,暂不予立案。但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间内不能判定起诉、自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先行立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 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的,人民法院决定是否立案的期间,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没有补正的,退回诉状并记录在册;我热坚持起诉、自诉的,裁定或者决定不予受理、不予立案。经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裁定或者决定不予屋含形土受理、不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