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权力-公权力
原创,时间:2022-12-26 0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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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权力
定义公权力是人类共同体(国家、社团、国际组织等)为生产、分配和供给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制度、安全、秩序、社会基础设施等),促进、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而对共同体成员进行组织、指挥、管理,对共同体事务进行决策、立法和执行的权力。
拓展资料
合法的公权力本质上是一定范围内社会成员的部分权利的让渡,或是说一定范围内社会成员的授权。(来自于新华网)
公权力至少具有三个明显的基本特征:从主体上看,公权力属于公众而非某个个人。它是公众的权力,民大众的权力。也就是说,公共性是公权力的核心内涵。所谓公共性指的是一种公有性而非私有性,一种共享性而非排他性,一种共同性而非差异性。
从客体上看,公权力应该指向的是公共事务。纯粹私域的事务不应该动用公权力去干涉,否则,就是侵犯了私权。
从功能上看,公权力的来源和基础是公共利益。公权力是承担着公共责任并且为公共利益服务的,否则,公权力就很有可能变成私化和私有。
公权力的异化所谓公权力的异化,就是指公权力失去约束,偏离法律规范的轨道,蜕变成为个别人或个别集团牟取私利的工具,异变为损害公共利益的力量。
尤其是在目前我国社会处于转型期的关键时刻,公权力更有可能出现异化。
公权力是人类共同体(国家、社团、国际组织等)为生产、分配和供给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制度、安全、秩序、社会基础设施等),促进、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而对共同体成员进行组织、指挥、管理,对共同体事务进行决策、立法和执行的权力。
合法的公权力本质上是一定范围内社会成员的部分权利的让渡,或是说一定范围内社会成员的授权。
公权力分为广义及狭义两种。
广义指的是公机关所拥有;片面决定改变相对机关或相对私人权利义务的力量;例如拥有许可执照或强制驱离的权力。
狭义公权力基本架构与广义相同,区分在于狭义公权力力量之行使针对于相对机关或相对私人不利益之时,也就是如果造成私人或相对机关负担侵害的公权力力量之行使,才称为狭义公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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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权力具有权利的四个一般特征:
1、权力的强制性。
2、不对等性。
3、权力的利益性。
4、权力的社会性。
除了以上权力的共有特征之外,公共权力还具有以下特征:
1、公共权力的所有者是全体社会成员,不是每个人或某部分人;
2、公共权力的主体以国家机构为主,同时还包括非政府公共组织;
3、公共权力的客体是有关全社会的公共事务;
4、公共权力运用的根本目标是维护和追求全社会的公众利益;
5、公共权力的所有者和行使者是分离的;
6、公共权力是社会的基本权利,公共权力来源于社会成员,存在于社会关系中,作用于社会,维持一定的社会基本秩序,它是政治权力、经济权力、文化权力的综合,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都产生关键的影响;
7、公共权力具有政治。
(推荐答案!)
所谓公权力是指公共组织根据公共意志,组织、协调和控制社会与个人的力量(社会影响力),或者说是人类社会和群体组织有序运转的指挥、决策和管理能力。
这个公共组织往往表现为各级政府部门和一些准公共组织等。很显然,公权力是国家的主要象征,也是国家一切职能活动的根本前提。因为“国家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社会,把公共的权力变成支配公共的权力”。
拓展资料:
公权力至少具有三个明显的基本特征:
第一,从主体上看,公权力属于公众而非某个个人。它是公众的权力,民大众的权力。也就是说,公共性是公权力的核心内涵。所谓公共性指的是一种公有性而非私有性,一种共享性而非排他性,一种共同性而非差异性。
第二,从客体上看,公权力应该指向的是公共事务。纯粹私域的事务不应该动用公权力去干涉,否则,就是侵犯了私权;
第三,从功能上看,公权力的来源和基础是公共利益。公权力是承担着公共责任并且为公共利益服务的,否则,公权力就很有可能变成私化和私有。
(推荐答案!)
1、定义:
公权力是人类共同体(国家、社团、国际组织等)为生产、分配和提供“公共物品”(安全、秩序、公交、通讯等)而对共同体成员进行组织、指挥、管理,对共同体事务进行决策、立法和执行、实施决策、立法的权力。
2、解释:
公权力是为维护和增进公益而设的权力。它来源于私权力,是私权力实现的手段与保障。 公权力有利于保障个人权利的实现和促进社会的文明与进步; 另一方面,公权力也具有其内在局限和异化特质。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2、公权力
不可以。
居委会村委会行使的是公民
棉树振占城初费意将的私权利。居委会是居民自治机构
,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行政授权机构,没有执法权。
所谓公权力,是指以
维护公益为目的的国家公权力机关及其责任人在职
务上的权利。它是基于社会公众的意志而由国家机关具有
和行使的强制力量,其本质是处于社会统治
陆米出吃地位的公共意志的制度化和法律化。
3、公权力
公权力是国家、社团、国际组织等对组成成员进行组织、管理、决策、立法和执行的权力。
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行使法定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力的行为。
两者之间的关系:行政行为是公权力行使的形式之一(还有司法机关的司法行为、立法机关的立法行为等都是公权力行使的体现形式),是公权力得以体现的前提条件,不能把社会公权力视为行政行为的依据或规范。
希望对你有用。
法律规定和行政授权
你好!
行政行为的是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授权实行的,社会公权力是依据宪法和法律组织和实施的。行政行为是社会公权力的活动。他们都受到法律的规范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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