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结构理论-人格结构理论中的自我的机能
原创,时间:2023-01-28 18: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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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格结构理论
弗洛伊德的人格理论是一种结构、内容、运作三位一体的人格理论。他把人格分为本我、超我和自我三个部分,每一部分都有相应的心理反映内容和功能,三部分又始终处于冲突一一协调的矛盾运动之中。 本我 本我〈Id〉是精神结构中直接与人的生物机体相联系的部分,“它含有一切遗传的东西,一切与生俱来的东西,一切人体结构中内在的东西一一因此首先就是来自躯体组织H.H.的本能"(弗洛伊德语)。从本我的心理内容看,它包含了个体的一切原始的冲动和本能欲望,其中最重要的是性欲望和攻击(aggression)欲望。从作用来看,本我是一切心理能量之源,因为本我从生物本能中?取能量,然后推动机体活动。从活动方式看,本我按“快乐原则,,行事,它不知道道德、外在的行为规范,它唯一的要求是获得快乐,避免痛苦。弗洛伊德认为婴儿的人格结构以本我为主。当婴儿感到饥饿时,本我要求即时的满足,如果得不到满足就产生挫折。婴儿克服挫折的努力可能是导致学习、成长的最初契机。自我和超我都是随着孩子的成长和学习逐渐在以后发展出来的。 本我在性质上是无意识的,但无意识与本我不是同义语。无意识中还有其它心理成分。 超自我 超自我(Superego)是人格结构中代表理想的部分。它是在个体成长过程中,通过内化道德规范、社会要求而形成的。具体地说,在儿童与父母的互动过程中,需要控制自己的追求快乐的某些冲动,在父母的权威要求下,他不得不同化父母所代表的社住准则,最终就把父母的外在权威内化为自己的内在权威。在开始自时候,父母通过命令、威胁、惩罚等方式把道德要求从外部强加告儿童,到后来,父亲的形象被内化为超自我,成为孩子自己的批同力量。超自我形成以后,它便代替父母的外在监督而对孩子的思嚣和行为进行内在的自我监督。即使父母不在,儿童也能从内部判昕和指导自己的行为。 超自我包括两个部分:自我理想和良心。自我理想是在儿童看联父母以为完美的人的形象,简言之就是儿童心目中的完人。自我理想来自儿童从父母处获得奖赏的经验,儿童的某些行为得到父茸的认可和赞赏,这种经验内化后就构成了自我理想。良心则是儿童受惩罚经验的结果。通过受罚,儿童懂得了什么是不道德的,这些经验内化而为良心。 超自我的突出特点是追求完美,所以它与本我一样是非现实的。任何与自我理想和良心相背离相冲突的经验都不被超自我所薛忍。它是苛责的,吹毛求疵的,也是蛮不讲理的。超自我大部分也是无意识的。 自我 自我(Ego)是在本我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本我虽然庭一切欲望之源,但却无能力自己满足其欲望。因为本我按“初级过程"活动。所谓初级过程是通过幻觉(能满足欲望的事物的心理意象)来降低需要的紧张度的,因而它不能实际地满足欲望。于是,需要另一种精神机构来完成这一任务,自我就是人格结构中执行这一功能的机构。 自我产生于儿童与外界现实的相互作用。它的一个基本作用就是感知外部世界的存在,反映外部世界的事件、特点、要求。此外,它也感受产生于心灵内部的刺激,即反映本我和超自我的要求。这样一来,自我便是集多重任务于一身的一个执行机构。弗洛伊德曾形象地把自我比喻为一个要事奉三位主人的仆人。一方面,自我要反映本我的欲望,并找到途径满足本我的欲望。另一方面,它要反映客观现实,分析现实的条件和自己的处境,寻找适合的满足本我欲望的对象、途径和方式。在它进行这些工作时,它又受到超自我的严格的监督,“超自我丝毫不体谅自我在本我和外部世界方面遇到的种种困难,为它的行为制定了若干明确的准则,如果自我不服从这些准则,面自我就用强烈的自卑感和内疚感来处罚自我'。 自我周旋于三个主人之间,它只能根据“现实原则,,行事,即,客观真实地反映现实,斟酌利害关系,以最现实可行的方式行事,必要时,推迟本我欲望的满足,或者以其它经过变形、化装的方式〈通过自我防御机制的工作〉满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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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洛伊德的人格结构理论:
1、他将人的心理结构分为三层,最低层是本我,相当于前面提到的无意识部分。本我是最原始的、最难接近的部分。它包括人类本能的性的内驱力和被压抑的习惯。弗洛伊德的本我只追求快乐和满足,而不了解社会现实中的原则;
2、小孩只有本我,随着生长成熟,从本我慢慢生出自我。自我既了解社会现实原则,也了解本我的渴求。它的任务是参考现实来调节本我,按照现实原则进行操作。自我不能脱离本我而存在,它的力来自本我。弗洛伊德将本我与自我比喻为一个人骑马,马是本我,骑马人则是自我。
3、超我是由自我分出的。它代表社会规范的内化。自我受本我力量的驱使,千方百计伺机满足本我的渴求;但受社会道德规范习俗的制约,慢慢内化为良心、道德观、价值观,以控制自身的行为的观念,这即是超我。超我代表着“每一种道德的限制,代表着一个力求完善的维护者。
4、三者关系是,超我和本我处在直接的冲突中,超我总是阻止或延迟本我得到满足。自我则是本我和超我之间的调停者。它既要千方百计使本我获得满足,又要受超我的监督,遵循自我的现实原则。弗洛伊德认为,以上三部分如发展平衡,就是一个健全的人格,如不平衡就是一个变态人格。
5、本我:遵守快乐原则;自我:遵守现实原则;超我:遵守道德原则。
在诸多人格理论中,有一些理论将人格划分为不同的层次或部分,这些理论都可称为人格结构理论。较著名的有:西格蒙德·弗洛伊德的结构模型(精神分析流派)、新精神分析流派的诸多理论、汉斯·艾森克的人格层级模型(特质流派或生物学流派)、亚伯拉罕·马斯洛的需要层级理论(人本主义流派)。应注意,现阶段人格结构理论都属于假说,实证基础都并不十分足够。近期人格心理学界未提出新的较优的人格结构理论。
结构模型将人格分为三部分:
本我(Id):位于无意识中的本能、冲动与欲望构成本我,是人格的生物面,遵循“快乐原则”;
自我(Ego):介于本我与外部世界之间,是人格的心理面。自我的作用是一方面能使个体意识到其认识能力;另一方面使个体为了适应现实而对本我加以约束和压抑,遵循的是“现实原则”;
超我(Superego):是人格的社会面,是“道德化的自我”由“良心”和“自我理想”组成,超我的力量是指导自我、限制本我,遵循“理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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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结构理论
人格结构的最基本的层次是本我(id),相当于他早期提出的潜意识。它处于心灵最底层,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动物性的本能冲动,特别是性冲动。它是混乱的、毫无理性的,只知按照快乐原则(pleasure principle)行事,盲目地追求满足。
中间一层是自我(ego),它是从本我中分化出来是受现实陶冶而渐识时务的一部分。自我充当本我与外部世界的联络者与仲裁者,并且在超我的指导下监管本我的活动,它是一种能根据周围环境的实际条件来调节本我和超我的矛盾、决定自己行为方式的意识,代表的就是通常所说的理性或正确的判断。它按照“现实原则”行动,既要获得满足,又要避免痛苦。
最上面一层是超我(superego),即能进行自我批判和道德控制的理想化了的自我,它是儿童在生长发育过程中社会尤其是父母给他的赏罚活动中形成的,换言之,是父母作为爱的角色和纪律的角色的赏罚权威的内化。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平常人们所说的良心,代表着社会道德对个人的惩罚和规范作用,另一方面是理想自我,确定道德行为的标准。超我的主要职责是指导自我以道德良心自居,去限制、压抑本我的本能冲动,而按至善原则活动。
2、人格结构理论分为哪三类
B
3、人格结构理论中的自我的机能
本我即原我,是指原始的自己,包含生存所需的基本欲望、冲动和生命力。本我是一切心理能量之源,本我按快乐原则行事,它不理会社会道德、外在的行为规范,它唯一的要求是获得快乐,避免痛苦,本我的目标乃是求得个体的舒适,生存及繁殖,它是无意识的,不被个体所觉察。自我,其德文原意即是指“自己”,是自己可意识到的执行思考、感觉、判断或记忆的部分,自我的机能是寻求“本我”冲动得以满足,而同时保护整个机体不受伤害,它遵循的是“现实原则”,为本我服务。超我,是人格结构中代表理想的部分,你可以看弗洛伊德(人格结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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